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
拟定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及残疾人救助资金分配发放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
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老年人福利保障等工作。
【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福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0]72号)和《中共永福县委、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永福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永发[2010]53号),设立永福县民政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永福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永福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贯彻国家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救助、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四)贯彻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依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贯彻国家婚姻管理政策,主管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定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 、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
【单位负责人】
杨从香,女,1985年5月出生,汉族,广西永福人,200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主持县民政局行政工作。
咨询电话:0773—2886268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3-5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8519995
办公地址: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1-1号锦江花园C区1栋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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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