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承担办公室内勤、机要通信、文印、值班安排等工作。
二、水政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水法律、法规、规章、强化水资源管理,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律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起置措施。
三、农水站
负责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管站
负责对县内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五、防汛办
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推进防汛抗旱工作,完善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的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的最优决策方案。
【工作职责】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及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及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负责水资源费征收,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重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监测,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处理乡(镇)间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按管理权限审核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的技术推广;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九)负责全县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
王健斌,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广西永福人,中共党员,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永福县水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