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及有关法规、制度,做好教育改革;
3、管理全县各类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4、组织本县中、小学的开学考试及录取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高考及大、中专的录取工作;
5、管理县级各类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和农村扫盲工作;
6、管理全县教职工队伍,制定和实施师资培训计划;
7、负责教职工的聘用、调动、工资福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有关学校的领导干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录用分配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512276 )。综合协调局党政重要事务。负责党政办公会议、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管理,负责拟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审核重要文稿、文件。牵头承担对本系统本机关的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受理教育行政申诉,组织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教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的党群工作。负责教育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851666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全县中小学校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岗位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稳定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学校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等对外交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73-8516691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常规管理。牵头组织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中小学实施国家课程计划。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学前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全县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证发放工作。统筹协调县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巩固和提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德育质量管理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报表的统计工作。管理和审批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负责在规定书目范围内对市、县(市、区)教学用书目录的审核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实践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创建示范性学校、特色学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环境卫生教育,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工作意见。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学生的科技、体育、艺术类竞赛、评优活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体育测试和体质检测。牵头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全县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审批和年审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筹设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商系统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常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校园安全“三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校舍、设施、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活动,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做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基建审计股。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教育事业经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核算、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资产等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培训学校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局机关内部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校舍安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项目建设,指导、监督下属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立项、可研、勘查、设计、招标等项目工作和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负责审核下属学校日常基建、维修工程预算,审查下属学校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指导、监督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审计及决算、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档.案的整理、归档与统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三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制定教职工流转房建设规划并实施。
五、职业教育和教师培训股。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章程。贯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规划并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学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招送生工作。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组织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会考和毕业生的审核工作。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评估全县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对农民开展职业教商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师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全县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初中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类.培训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组织、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师培档案的收集和归纳。
六、电教仪器站。拟订电化教育、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农村远程教育及图书管理工作的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学生学具、电教教材、农村远程教育等教育技术条件的装备与管理工作。开展电化教育、实验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农村远程教育、学校图书馆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组织对实验教师、电教人员、农村远程教育、图书馆管理人员等专业教师的技能培训;组织指导现代教育技术的课题研究、优质课件的研制、开发、评价等教学研究,指导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核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科技创新、自制教具等实验科研活动。
七、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对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统筹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等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单位负责人】
廖勇军,中共党员,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3-8519995
办公地址: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1-1号锦江花园C区1栋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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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