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
(六)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开展气象法制、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活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监管。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资源县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完成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刘栋彰:局长
郭昌东:副局长
唐妮丽:气象台台长、兼职纪检监察员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源县气象局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政务管理、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局的文秘档案工作及全局管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