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确定、公布全县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资源县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四)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资源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保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全县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依法行政的协调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访、行政审批、普法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民政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委工作规划、方案、制度、办法。负责局机关党建组织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联系点工作。负责局系统群团组织建设,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工作。
(二)综合股。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协调县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县内收养登记。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资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三、领导信息
易满林:党组书记、局长
颜墨芝:党组成员
童寅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凤娟: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2833142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