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灌阳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落实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灌阳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灌阳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灌阳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落实好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落实好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组织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落实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同级总河长、河长提出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和河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灌阳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水政股、规划计划技术股等4个行政单位。
(一)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绩效考评、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三)水政股。负责水利法制工作;草拟水利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江河岸线的审定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承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规划计划技术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技术处理。承担有关水利项目技术审查、审批工作。
三、领导信息
陈芙蓉 局党组书记、局长
舒恒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安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4256001
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6号创业大厦西附楼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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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