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县统计工作和改革、统计科学发展、统计调查规划和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县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部门国民经济指标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城镇和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资料。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招商引资、社会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社会经济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部门、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县统计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审核、呈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3个:综合股、工业投资农村统计股、社科服务贸易统计股;设立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灌阳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灌阳县普查中心、灌阳县统计数据服务中心。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全局绩效、工会、综合治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县统计局统计事业费和本级部门预算经费的预算编制、核算分配、收支管理和决算编制工作;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统计系统内部审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党组和局机关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审核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监测工作;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更新年度全县主要经济社会数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度和季度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统一核算改革相关工作;实施GDP核算制度,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对GDP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评估;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实施及宣传、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依法审批或备案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县内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
(二)工业投资农村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三新统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工作和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对全县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开展对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开展对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评价考核;开展对全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考核;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和小微建筑业抽样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物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投资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区域社会经济调查,开展畜禽生产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社科服务贸易统计股。组织实施企业研发、规上企业创新、规下企业创新抽样统计调查,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全县社会科技统计基础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组织实施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城镇单位、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社会保障统计和群众安全感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人口和就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本辖区旅游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依法检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灌阳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并对各项农村经济数据进行评估分析;负责全县农村重大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向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上报有关重大的农村社会经济信息;承担各乡镇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灌阳县普查中心。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调查,承担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承担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工作,承担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普查和专项调查相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审核、管控和评估工作。
(六)灌阳县统计数据服务中心。承担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统计数据资源;负责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领导信息
王琦 党组书记、局长
廖一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培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4256001
办公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6号创业大厦西附楼政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