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县全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卫生健康标准。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灌阳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灌阳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发展与信息股、体制改革股、艾滋病防治股、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等10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信访、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和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党务、工会、青年、妇联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二)财务股。拟订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制度执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核算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组织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项目规划、实施及监督检查;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县级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及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四)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基本药物政策、基本药物目录及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五)艾滋病防治股。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控干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干预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艾滋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及质量控制工作;组织艾滋病防治经费、设备等相关资源配置工作,完善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办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各级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的工作。贯彻实施艾滋病救治相关技术规范,指导实施艾滋病救治等技术措施,完善艾滋病救治体系建设;负责全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管理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组织动员和管理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纠纷、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执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指导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监督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管理和评价等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全县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疗临床重症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临床药学、临床试验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建设;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健康相关医学考试和相关人才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协助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对所管理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置的现场审核和执业校验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法制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制度。负责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研究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配合拟订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乡村医生工作;指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开展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施。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推进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和出生缺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并依法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县级妇幼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管理妇幼与人口计生相关信息;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健对象、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干部健康体检工作。
(八)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专项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交流;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指导全县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和组织管理。
(九)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十)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信息
蒋静如 县卫健局局长
唐培友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
蒋福志 县卫健局党组副书记(兼)、县疾控中心主任
唐海宁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陆继平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於婷婷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773—2822765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和人民路交叉路口鼎晟大厦7-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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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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