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拟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和生产要素协调。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研究拟订推进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县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质量和品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十一)推进信息化和工业人融合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推动政府、社会重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商贸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产品销售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的投资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六)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承担全县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加油站进行管理;负责商务执法工作;负责商务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工作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承办本局文秘、督查、督办、财务、工资、公物管理、办公室用品发放、老干部工作、后勤服务、档案、接待、编制财政预算报表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干部年报、本系统专业职称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协调好经贸口各单位的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企业减负及两化融合工作;负责有序用电工作;负责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和规划股
按照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县域工业、商贸发展规划;根据县政府要求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申报、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及技术装备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统计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融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处遗及维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商务服务管理股
负责商贸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承担全县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加油站进行管理;负责商务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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