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9〕4号)和《中共全州县委办公室、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将 全州县招商局更名为全州县投资促进局,仍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为公益一类。
第三条县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县有关投资促进和开放招商的方针政策,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桂林市投资促进工作管理部门,配合乡村振兴工作。
(二)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县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研究、统计、分析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三)负责调查、研究全县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县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承担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
(四)指导全县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承担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日常工作。
(五)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县性重大及专题投资促进活动,开展全县产业招商工作,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接洽国(境)内外来访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客商。组织参与全县国(境)内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服务工作。
(六)参与做好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承担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全县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受理涉及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析调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七)协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关咨询。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各类重要展会投资促进工作。
(八)负责联系和管理驻外招商办事处、代表处,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建立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构建完善招商引资网络,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协调、指导驻全州异地商(协)会业务工作。
(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蒋 芳:局长
唐韧钢:党组书记
廖明明:副局长
蒋永红:副局长
蒋士蓟:非公经济服务股股长
蒋 萍: 项目协调服务股股长
李 龙: 投资促进股股长,
咨询电话:0773-48281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2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州县投资促进局非公经济服务股。协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关非公经济方面的法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等方面的咨询。负责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构建完善招商引 资网络。负责驻全州异地商(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