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信息。
(二)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和生产要素协调。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负责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发展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布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研究拟订推进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县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质量和品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十二)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 ;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 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 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 金申报工作;协调推动政府、社会重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 发利用,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开拓市场,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支持工业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推进工 业品的销售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 对外合作交流 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 "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工程、经济、工艺美术、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七)任免系统内工商企业的厂长、 经理(企业改制后实行民主选举),根据厂长、 经理的提名任免工商企业的副厂长、副经理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工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 拟定全州县对外贸易、外商投资、 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 参与拟订全州县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 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十九)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提出促进商贸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 按规定对成品油、汽车流通、 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 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 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 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商务 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 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二十二)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 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按分工负责重婴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三)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桂林市下达我县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取得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二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 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贵任。 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配合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二十五)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十六)负责全县商贸、 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七)负责全县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 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二十八)宪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经 军 党组书记、局长
蒋小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海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明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咨询电话:0773—2821680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48281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2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经济运行和中小企业股、投资规划股、资源能源股、对外合作股、信息化股、综治股、商贸股共9个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