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全州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共全州县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县教育贷款、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在自治区审定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选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全县教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抓好教师招聘、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校长队伍建设,加强校长培养培训;负责教师队伍、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唐和群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芳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 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翔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宏亮 局党组成员、全州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蒋建中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咨询电话:0773-482818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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