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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大塘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政府主要职责
荔浦市大塘镇人民政府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大塘镇领导班子有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人大主席团,内设机构有5个: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二层机构有7个:荔浦市大塘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党群服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荔浦市大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陆月梅
党委副书记、镇长:贾水波
人大主席:陶最华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周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潘崇瑞
党委委员、宣传政法委员:张绍能
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永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莫红丽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祖存
副镇长:赖苏州
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