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3--7212247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协调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 开展全市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四)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统筹安排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推进和组织实 施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下达的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本市需上级补助的基本建设项目,编制上报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

(五)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规划重大项目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

(六)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 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 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七)编制和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 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研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政策,组织编制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 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八)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战略和规划,研究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政策;跟踪 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改革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负责人口和科学技术、教育、旅游、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 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拟订我市价格和收费政策;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组织实施我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我市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 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的收储安排、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十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粮食购销,落实粮食惠农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军队粮食供应。

(十四)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有关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十六)负责管理市储备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组织储备粮计划的落实和轮换,监督检查全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十七) 组织制定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做好粮食流通设施和市 场建设。

(十八)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和监测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负责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行业统计。

(十九)负责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管理粮食政策性补贴、粮食收购资金。

(二十)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研究拟定全市重要物资收 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二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迁建、改建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负责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经济开发和生产扶持进行指导、协调;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干部培训及移民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工会、群团、妇联、绩效、人事、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综治、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应急管理
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体改股。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以及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重要的区域和部门发展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部门专项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企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
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荔浦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全过程综合管理,协调解
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开竣工及竣工验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编制重大项目开竣工方案和后评估工作;负责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性工作措施;提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
经费安排方案;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加快项目前期攻坚工作的工作措施;负责重大项目库的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管理。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组织实施国
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参与国际合作(互联互通,产能,装备制造,能源资源领域)。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工作。

(四)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移民、城市内涝治理等行业发
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衔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提出农林水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或草案)和重大项目建议,安排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桂林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林业、水利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
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的申报,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国大开发战家实施西部
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提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荔浦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推进项目前期和投融资引导工作。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暨南下通道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泛珠三角
区域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少边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人才开发建议。协调并组织
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生态补偿问题和建议。牵头编制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老、少、山、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组织或参与编制、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和环境整治规划。


(五)工业服务业和环保交通能源股。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衔接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
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归口办理工业项目初审转报。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预警监测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
筹协调服务业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编制市新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服务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牵头组织全市服务业联席会议,承担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
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
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归口办理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项目的初审转报。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有关
政策建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推进相关能源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指导协
调农村能源工作。负责能源行业预测、监测、预警等工作。推进落实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落实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按照棉糖等自治区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进行组织实施。拟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六)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价格收费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价格战略措施,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工农产品、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管理原则、方法和标准。拟订和调整自治区授权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标准。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组织实施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和调整自治区、桂林市授权的有关价格政策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颁布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监审等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的定期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跟踪反馈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荔浦市重要经济政策在经济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并及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实施全市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下达和本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
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商品、服务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为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成本依据。


(八)储备和产业发展股。牵头协调和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制定的粮食购销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研究提出建立健全全市粮食储备
体系的建议,协调落实市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和粮食政策性补贴。组织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承担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等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
做工作,调查和统计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状况,联系粮食行业协会,承担全市粮食价格监测、平衡调查、市场预警、应急管理、粮食统计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糖棉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组织实施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市糖棉和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规划建设和执法督查股。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建立健全储备粮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案件查处,负责监管热线电话受理、核查及处置。建立粮食企
业信用监管体系。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负责超标粮食处置。指导储备粮食和粮食库存业务。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物资储备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研究提出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
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十)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股。牵头组织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起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文件,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调查、考评、督导、调研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按权限审核上报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贯彻落实国家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协调审查本级财政预算内国防动员建设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办桂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杨  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协助局长工作,主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全面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债项目、行政审批、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股、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储备和产业发展股、规划建设和执法督查股、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分管股室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负责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工作。

联系市发改委对应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科、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水库和扶贫异地安置科、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科、物资和能源储备科、粮食和物资执法监督科、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

廖永泉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经济社会战略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县域经济发展、行政执法、综合经济发展和运行分析、经济体制改革、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营商环境、工业企业、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交通能源、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体改股、工业服务业和环保交通能源股、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股、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和服务业办、五网办、负责分管股室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联系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体制改革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工业和服务业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经济贸易科、交通和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营商环境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法规科、区域开发和地区经济发展科。负责局办公室、价格收费,以及组织党建、纪检监察、宣传和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应急安全、保密、统计、政务公开、平安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创文明卫生城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价格收费股。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773—2833142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3-7228271

办公地址: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