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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3-558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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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桂林市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12-15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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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及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承担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防雷设计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调查与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各类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建设工作。

(七)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学术社团工作。

(八)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指导。

(九)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全区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

(十一)承担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二)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各乡(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发展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房屋租赁和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公共租赁和廉租住房的租赁(经营)与维护修缮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的经营管理。

(十五)承担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运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牵头拟订城市维护费、大配套费的使用计划、报批、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建设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收取、监管和拨付;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全区建设行业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项目建设,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建成交验的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的维修、养护。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确保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的无缝对接。

区城市管理监督局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牵头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围墙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研、督查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考评、人事档案、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职称评定及执业资格认定、注册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行业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牵头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推进行业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承担接访、信访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综合执法和执法稽查工作;协调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定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工资;负责编制市政维护费及建设配套费计划并对资金运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收取、监管和拨付;负责机关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资金资产监管核算、财务运行、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务中心住建局分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咨询、初审、收费、出件、复核工作;负责进驻办理事项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数据统计、简报上报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告知工作。

(三)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的研究;负责行业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管理;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活动;负责建筑节能和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智慧城市等专项工作;负责大型公共建筑和20 万以上住宅小区的能耗核准事项;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试点项目;负责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以及技术进步项目的审定和论证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的执业监督管理和诚信管理;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防雷设计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的宣贯与实施;指导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协调相关技术业务工作;负责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

(四)建筑市场管理股。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建筑业劳保等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筑业劳务工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推广应用;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五)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城区、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的管理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村镇试点工作;承担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初审、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城乡风貌改造和古村落保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屋交易管理股。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全区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管;负责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工作,参与商品房价格管理;对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施监管;负责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整理、分析工作,制定房地产分类调控措施;牵头开展房产相关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屋交易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牵头拟订全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相关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成果审核;负责房屋中介管理。

(七)物业管理股。负责物业服务、物业维修资金行政管理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管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

(八)工程建设和消防工程管理股。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上级政府统筹推进的住宅和建筑方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和跟踪管理;负责提出区级年度重点工程、市政建设计划和工程实施计划;协调检查督促重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协调、监督区重点工程的招标、监理、验收、结算工作;指导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库及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城维、大配套、大中修的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项目工程年度及中长期建设计划;参与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卫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专家评审;参与重大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人:廖敏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中心设有215个窗口,分为5个功能区。2楼主要面向群众,分别是“A区—房屋交易服务区”和“B区—社会事务服务区”。3楼主要面向企业,分为“C区—建设项目审批区”和“D区—商事登记服务区”。4楼为“行政审批办公区”,为建设项目提供集中审批服务。目前,共进驻审批服务部门50个,市直44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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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2823526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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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73)559233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桂林市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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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3-320080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 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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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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