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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执行审计法、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制定审计地方性、实施性文件的建议,受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审计地方规范性、实施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领导全县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业务工作制度;组织对全县性和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三、依据《审计法》的规定,1.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对县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3.对审计署授权、区审计厅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进行审计 监督。4.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上级和本级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5.对县政府和各局归口管理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6.对自治区审计厅授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本县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7.对审计署授权、区审计厅组织的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在审计或审计调查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并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本县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三江县审计局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8627981
办公地址: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观鱼路6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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