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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组织拟订融水苗族自治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拟订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全县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县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布局,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协调机制,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 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革命老区、石漠化片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拟订和调整全县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十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全县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文件。拟订融水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储备粮食、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加挂财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资产管理和综合协调、政务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综治、信息、宣传、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人口和计生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绩效考评。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党群、离退休人员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信息股。负责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规划编制立项,协调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建议。拟订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改进措施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牵头组织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投资股(加挂重大项目股)。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权限审核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分工组织推广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编制年度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方案,编制年度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草案,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提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方案。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县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管理。提出统筹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及综合交通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及综合交通项目的审核和备案。综合提出并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全县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按权限审核有关社会领域的项目。指导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融水苗族自治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及全过程综合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综合协调,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措施。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工作。承担融水苗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农村经济和区域合作股。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项目,研究提出乡镇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起草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有关帮扶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能源工作,统筹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五)工业服务业与环资股。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全县实体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衔接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按权限办理新建工业类、能源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归口办理工业项目、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创新平台项目初审转报。推进落实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全县新兴产业发展。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非公经济发展。
(六)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工农产品、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管理原则、方法和标准。拟订和调整县级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标准。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牵头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拟订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规定、程序及方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任务。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品、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标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为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成本依据。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管理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和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产销合作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电子邮箱:rsxfgj@163.com
办公室(财务股) 负责人:蒙豪 办公电话:0772-5122410;
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信息股 负责人:石华 办公电话:0772-5122027;
投资股(重大项目股) 负责人:彭元园 办公电话:0772-5121537,0772-5122681;
农村经济和区域合作股 负责人:吕伟伟 办公电话:0772-5121502;
工业服务业与环资股 负责人:杨仁勇 办公电话:0772-5122201;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人:杨青娈 办公电话:0772-5122069;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 负责人:韦芳凝 办公电话:0772-5122423.
咨询电话:0772-2811084 传真号码:0772-2821448
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5127583
办公地址:柳州市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水东新区大正发超市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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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咨询电话:0772-5127583
办公地址: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1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