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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是行政机关,前身是1949年12月18日成立的融县人民政府公安局,1952年11月26日更名为大苗山自治区公安局,1966年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大苗山自治区公安局随之改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现有民警296人,其中班子成员7人,全局设37个部门,其中机关队室13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22个。派出所中最边远的是杆洞派出所,距离县城138公里,距离县城100公里以上的派出所有10个,有5个派出所与贵州省接边,4个派出所与河池市接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及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信访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侦查工作,侦破各种刑事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及骚乱现象。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的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实施和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开展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监督受理本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和实施工作。
(十)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禁毒工作,制定并实施预防、打击措施和承办毒品案件的查处。
(十一)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派出所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统一领导、管理全县公安工作,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报批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文化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十五)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管理融水苗族自治县看守所、融水苗族自治县拘留所、融水苗族自治县戒毒所。
(十六)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上级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咨询电话:0772-5127583
办公地址:柳州市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水东新区大正发超市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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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责: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秩序和处置道路突发事件;负责机动车辆的查验、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