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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辖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助解决跨县区、开发区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协调和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四)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辖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六)组织开展或协助开展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八)负责辖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生态股、党支部。
咨询电话:0772-5127583
办公地址:柳州市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水东新区大正发超市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