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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咨询电话:0772-8151592(业务咨询),0772-8112908(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13号政务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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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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