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融安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依法公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优生优育生殖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乡村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基层医技人员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医技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管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融安县卫生健康局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融安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融安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执行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生殖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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