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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落实上级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动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上级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自治区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协同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落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柳城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的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各级经办机构完成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协同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组织执行自治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指导全县经办机构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上级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执行自治区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二、二层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柳城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综合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价格管理、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等经办工作。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协助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监管、稽核处理违反协议、违规违法欺诈骗保行为、异地就医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指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开展医疗保障各项业务。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柳城县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待县委编办审定
咨询电话:0772-2830534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办公楼B座1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