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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 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三) 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
(四) 负责完成统计审批事项目录;
(五) 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六) 搜集、整理、提供县内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七) 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
(八) 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十) 负责完成“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反映我县各项经济指标的实际情况;
(十一) 管理柳城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柳城县普查中心。
(十二)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柳城县统计局;
柳城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共4个: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文秘、党建、宣传、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安全、机关后勤等工作;拟订本局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局综合性会议的材料及会务和各类接待活动;负责局机关及局二层机构人员的人事、劳资及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二层机构的计生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草拟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草拟我县中长期统计体制和统计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的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查方案。做好文件资料收发登记和保密工作;负责局、办公室的印章保管和使用;负责局统计资料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经济统计股工作
1、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并提出宏观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制统计月报;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分析报告,指导全局各专业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全县统计成果宣传,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汇编、统计信息和统计快报等资料的编辑发行,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统计数据及资料;
2、综合全局各专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能源、科技、贸易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劳动工资、外资和旅游、文化产业、人口变动、劳动力调查、畜禽监测工作高新技术、全国和全区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工作等大型普查统计工作;并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3、负责对县绩效考核评价以及为民办实事、全面小康、创业富民、两纲监测、城乡划分等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各类考核(强县考核、绩效考核、统计业务考核)统计数据的监测、评估和认定,按季跟进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
4、负责组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及考试及统计职称报名、考试工作;
5、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6、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统计法制宣传,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完成其他中心工作。
(三)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柳城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广西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中间消耗统计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业农村专项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负责辅助调查员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承担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部署的各项调查任务(含临时调查);负责辅助调查员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开展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的相关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县农村、城镇出现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重点调查,进行统计分析预测。
2、协助柳城县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3、组织指导乡镇统计站的有关业务工作。
4、依法查处本单位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5、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6、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广西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主管部门(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在高质量完成上级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广西调查总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7、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普查中心
1、负责研究起草本县全国三大周期性普查方案(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县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
3、负责推进经济社会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4、承担各种临时性统计专项调查。
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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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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