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等。
二、领导所属各部门和指导各村委会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部门和各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所属部门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指导镇武装部作好国防教育和兵员动员。
六、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镇政府工作有关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柳江区土博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咨询、办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相关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和奖惩;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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