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普及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民政行业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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