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管理。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园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园区建筑活动。监督和指导实施园区内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入园建设工程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七)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在上级建设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主要干道沿街建筑的“穿衣戴帽”美化工程,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
(十)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翁扬乔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主持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杨 凤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小区治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能源基础设施、政府热线投诉、历史名城保护、保障性住房补贴、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非职业一氧化碳治理、垃圾分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龚 丞 副局长
负责城市更新、安全生产(自建房、城市危旧房、建筑工地)、城乡基础设施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城市防涝防汛、应急抢险等)、数字化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行政审批、禁毒防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曾玉佳 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经济运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联系服务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项目;办公室事务、目标绩效管理、保密、财务、人事、各类督查、机关创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熊柳旋 住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住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村屯项目建设、城镇燃气治理、农民工工资,国防动员工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772-2839969 传真号码:0772-28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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