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文化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扶助老少山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以及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向国内外及港澳台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2-262000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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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承担文电、会务、保密、信访、安全、档案、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建议提案、后勤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