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拟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全市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管理工作。
(四)协助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的出租、经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拟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市厅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工作。
(七)指导市直机关保障中心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及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务、机关食堂、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
(八)指导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做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党建、机要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和统筹群众团体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经费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资发放、财务审计,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对中心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房产科。
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地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工作。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工作。
(四)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和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公示、评价考核工作,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和共享服务等工作。督促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服务科。
负责市厅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厅级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工作。
(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的出租、经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拟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咨询电话:0772-262000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办理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2)1234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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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