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承担本局综合协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印章、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纪律监督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重要文件、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起草和综合汇总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股
组织起草本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综合性材料,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本县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业务工作,协调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按权限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案件交办和移送工作;承担本县域范围内上级交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落实;协助市局法制部门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排污权证发放工作,统筹污染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水环境管理股
牵头负责本县域范围内地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宾阳县武陵镇、中华镇、古辣镇、露圩镇、甘棠镇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和群众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对以上5个镇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其他执法中队执法;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气环境管理股
牵头负责宾阳县范围内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宾阳县宾州镇、思陇镇、新桥镇、新圩镇、邹圩镇、陈平镇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和群众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对以上6个镇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其他执法中队执法;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生态土壤与固废管理股
牵头负责宾阳县范围内自然生态保护、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县域范围内工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管工作;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宾阳县黎塘镇、大桥镇、王灵镇、和吉镇、洋桥镇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和群众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其他执法中队执法;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1-8238098
办公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县广播电视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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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1-5309012、5309013(传真)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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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