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本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管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殡葬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上林县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绩效等工作,制定本局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组织起草相关草案,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普及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统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统筹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经费预算和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社会组织股(社会组织执法办)。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社会事务股。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开展殡葬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各乡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县管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婚俗改革、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婚姻信息管理工作。
(七)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儿童福利、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
上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荣球
电子邮箱:slmzjbgs@163.com
咨询电话:0771-5258762, 0771-5229611
办公地址: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上林县民政局办公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政府路4号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