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农村公路、水路交通等行业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拟订港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运输交通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交通行业有关政策;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交通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4、承担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指导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6、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所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行业维护稳定工作。
7、依法管理全县农村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指导渡口设施维护工作。
8、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统筹城区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10、对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1、承办隆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领导分工
林显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本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黄宇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规划建设、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程质量监督、铁路沿线安全整治、乡村振兴建设、路长制工作、林长制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管理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谷朝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机关绩效、党务、党建、廉政建设、机关文秘、机关后勤、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党委政府督查、提案议案办理、深化改革、评议评价、信用体系、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工会、统计、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联系帮扶工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县治超办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执法二中队(秩序监管)、县治超站。
黄宏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行政审批、法治建设、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禁毒工作、精神文明、政务工作、武装工作、交通战备、渔船检验、平安建设、民族团结、统战、文化宣传、意识形态、节能减排、公共交通、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综合治理、营商环境建设、邮政快递业监管、共享电动自行车(单车)行业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执法一中队(行业监管)。
咨询电话:0771-6526345
办公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咨询电话:0771-5886423(办公室电话)、0771-5842088(非工作日政务值班电话兼传真) 3.0771-4977210、4977317(政务服务窗口)
办公地址:南宁市茶花园路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含交通战备办)。负责局(大队)各种会议、业务集中学习的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负责文件函件的收发和归档保管,根据来文来函的批办意见,组织相关股室、中队和人员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