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全区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落实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横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定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信息股、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股、社会保险股。
负责人:横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爱莲
咨询电话:0771-7263911
办公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四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7263976
办公地址:南宁市横州市国泰综合楼2号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71-12345、12333。0771-5505398。
办公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横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横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是横州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横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