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层机构
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所属二层单位共7个
具体如下:
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综治中心、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民生服务站
联系电话:0771-6368721、0771-6011906
负责人:杨永德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4、协助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采伐区作业和采伐验收工作;
5、做好护林防火、森林治病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办理采伐林木采伐证、运输证、检尺证;
8、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负责农村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9、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0、以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生产要素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1、负责农业、渔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基地建设;
12、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鉴证、纠纷调解;
13、搞好对农村会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14、负责搞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
二、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民生服务站
联系电话:0771-6027812
负责人:韦恒庆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管理局可读性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电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循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
8、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地资源动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11、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12、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三、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民生服务站
联系电话:0771-6010139
负责人:曾剑英
1、负责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2、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一般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并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各类执法活动;
3、对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开发区
联系电话:0771-6010136
负责人:沈月琴
1、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
2、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3、负责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工作;
4、负责村委(社区)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收集、监测、统计、分析和反馈的具体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林圩街20号
联系电话:0771-6012816
负责人:刘学英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对群众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传统的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娱乐活动,以及组织协调,管理辖区的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工作,巩固社区文化基础;
3、组织群众性的读书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室,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辅导培训当地的文化队伍和骨干;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求知致富发展商品经济服务;
5、收集挖掘整理民间的文化遗产,做好地方文物的保护任务和宣传工作,有权代表国家进行当地的文物保护;
6、管好太平镇的文化市场,包括文化个体户,民间艺术,书摊,摄影,电影等,要充分利用有偿服务来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发展以文补文来支持活动的开展。
六、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综治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林圩街43号
联系电话:0771-6010139
负责人:梁袁铭
1、贯彻平安建设(综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平安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政法委和本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
2、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3、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络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4、对辖区内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5、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专项考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完成上级政法委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林圩街43号
联系电话:0771-6010139
负责人:吴亮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移和档案交接服务工作,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和汇总分析等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服务,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4、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服务工作;
5、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它业务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兽医站、中心校、卫生院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上级机关派驻在镇的机构。
咨询电话:(0771)6222313
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兴武大道24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71-6023675
办公地址:南宁市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武鸣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林圩街43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法定节假日)8:00-12:00;15:00-18:00联系电话:0771-601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