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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l、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的组织领导,引导镇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组织乡镇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做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
8、管理辖区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一)镇机关内设机构
镇机关只设党政办公室。镇人民政府实行助理员制,助理员职位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和编制数量来确定。
镇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全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文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
(三)助理员的职责
1、人事监察助理员:协助镇党委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开展工作;书写工作报告、年度计划、总结及各种汇报材料;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党员的发展、统计、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党费收缴工作;兼管镇劳动、人事、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关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责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纪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承办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宜;做好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2、财贸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宣传、贯彻有关财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制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负责全镇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向镇长汇报全镇的财贸发展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3、民政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救济救灾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流浪、乞讨、收容和遣送工作;负责民政福利工作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4、司法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把好法律关和政策关,避免在行政工作中出现失误;负责对全镇的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民间调解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全镇各种民间纠纷、疑难纠纷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调解民间纠纷;承办镇司法调解中心的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5、土地交通建设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联系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交通管理站、建设站的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交通管理、镇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助有关站所对全乡镇的土地、资源、乡村道路、镇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6、统计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农作物季节性报表、牲畜生产报表和劳资情况表;负责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实产上报、粮食实产分析;做好几大指数对比及增长百分比,做好全镇台帐及报表、图表;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7、计划生育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镇分管领导指导和联系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有关工作;组织本镇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批示精神;了解掌握计生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镇领导;深入实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宣传计生有关政策;了解本镇、村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与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一起共同做好计生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8、科技文卫体助理: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镇分管领导指导、联系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的有关业务,协助做好各种农村实用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9、农业助理员: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镇分管领导指导和联系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导镇涉农部门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抓好农业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经常深入村、坡,为“三农”提供各种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理员: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人:卢柏卿 联系电话:3358601
咨询电话:0771-2804211(前台);0771-3394510
办公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居博览中心B馆负一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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