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履行依法治区办工作职责。
(二)负责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承办向城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五)承办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城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八)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九)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区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负责城区土地山林水利纠纷争议的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办公室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协调落实城区中心工作。负责上情下达、信访接待、公文处理。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牵头负责综合信息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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