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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官网:https://dxalthx.zwfw.hlj.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中央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东北侧

联系电话: 0457-36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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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七)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八)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核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

(九)负责构建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2)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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