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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应急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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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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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场)、管护区、区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镇(场)、管护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负责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建立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等工作体系。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十二)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三)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场)、管护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

(十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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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一)“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地、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地、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三)“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地、县(市)区级30个高频事。。。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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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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