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信息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以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速推进农区工业化示范区建设。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按照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产业发展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散装水泥执法,负责煤、电、油、运等工业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储备物资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运行调控纲要。
(五)负责提出工业信息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投资布局,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
(六)负责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工业信息科技发展资金,拟订建设资金申报意见;负责推荐、申报、审核、监管省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上级财政扶持工业信息科技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投放、使用和管理。
(七)推进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法制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品牌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拟订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结合县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重点发展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医药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及建材工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
(十)拟订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促进规划,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指导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研究提出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可持续发展。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信息、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产品销售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协调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工业企业的合作与联系;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担保机构等社团组织和中介组织。
(十二)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共享。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和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政策措施,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五)拟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六)拟订增加科技投入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七)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县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等项目的确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认定民营科技企业;审批和管理民办科研机构;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建设。
(十九)负责组织产、学、研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的创建工作。
(二十一)提出制定地方性科技规范性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归口管理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交易活动;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符合本县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要的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信息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县非国有经济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建议,协调解决非国有经济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十四)拟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战略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以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推动全非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速推进农区工业化示范区建设。
(二十五)负责非国有经济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按照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产业发展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监测、分析非国有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非国有经济运行调控纲要。
(二十七)负责争取国家、省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资金,拟订建设资金申报意见;负责推荐、申报、审核、监管省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上级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投放、使用和管理。
(二十八)推进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九)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十)负责军民融合科技发展宏观统筹及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推进科技基础资源军民互通共享;编制军民融合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
(三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石 宇 :望奎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郭海波: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主管办公室
张 龙 :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负责业务工作 主管经济运行股、企业管理股、安全生产及非公经济管理股
于彥斌: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负责业务工作主管综合执法股、军民融合股
王智玲: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负责党务及业务主管社会发展科技股、科技管理对外合作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机要通讯、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所属基层单位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建议;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县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掌握企业流动资金情况,负责增效提速工作。
(三)企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情况综合;负责全县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耗等指标的对标、达标工作;负责现代化管理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企业各类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市场营销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职工教育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综合;负责工业企业的职工再就业工作情况综合;负责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工业企业技改造、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科技兴工工作;负责工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改革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改制中的各种协调工作;企业改革的巩固、提高工作。参与或组织起草我县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工作;参与或组织全县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县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贯彻质量标准和计量标准,引导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指导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经济结构调整。
(四)综合执法股
负责组织落实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依法履行电力执法职责,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执法,负责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中转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未配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应设施、设备的处罚;负责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制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并未向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的处罚;负责工程设计单位不按规定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概算和预算,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费用列入投标造价的处罚负责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使用袋装水泥的处罚;负责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类型和品种水泥的处罚。
(五)社会发展科技股
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各项科技发展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监督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监督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负责相关科技统计、分析和调查等工作;拟订全县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工业领域各级各类的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申报、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工作;拟订促进全县农村和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申报并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计划;负责全县开展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示范带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管理和星创天地工作;负责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及相关项目申报及实施;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北方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组织综合调研和开展软科学课题的研究,组织申报和实施市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申报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与省、院科技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成果在本区进行发布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加强对社会科学技术奖励的事中和事后监管。
(六)安全生产及非公经济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进行项目审核、质量检验、仓储监管、销售跟踪。研究提出全县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战略,编制发展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生产形势,协调生产要素等方面问题;指导企业基础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工作。
(七)科技管理与对外合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各项科技法律和法规;对各项科技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协调、综合;指导、协调科技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及科技职业技能培训与创新工作;负责科技知识的普及和科技下乡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技术市场的发展、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登记管理工作;审批和管理民办科研机构;研究制定全县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县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和新技术推广计划。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项目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科技交往、科技招商、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外国人才管理和外国人才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军民融合股
负责军民融合科技发展宏观统筹及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推进科技基础资源军民互通共享;编制军民融合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
望奎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