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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司法局

望奎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455—646014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绥化市望奎县交通街政法大厦, 邮政编码:152100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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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望奎县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中共望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望奎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委依法治县办下设综合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三)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四)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曹立民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主抓公证工作、律师工作;
郭晓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复议、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
孟祥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曹占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法援、执法监督工作,分管法律援助中心;
宋春来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常务、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何   平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记功奖励、典型推荐工作。
(二)社区矫正管理股。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矫正业务培训工作。
(三)法制股。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承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承办部门(具体承办部门指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做好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县直部门的有关国家赔偿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诉讼事务。负责处理涉及县政府的非诉涉法事务。负责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配套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国家赔偿工作。承办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纠正违法问题。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指导检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责任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编制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按权限负责公证机构设立申报初审、公证员执业证审报初审工作。负责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律师机构的设立申报初审、律师执业证的申报初审。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公、检、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服务机构实施法律援助事项。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仲裁工作,编制仲裁名册并公告。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培训工作。

望奎县司法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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