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流域和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中央、省和县水利资金的实施和管理以及县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县水利部门预算;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建议;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及使用和监管。
(二)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节约、保护与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管主要河流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对主要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审批县管取水项目的年度用水计划;制定县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以及全县行政区域和不同行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主要河流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采砂、许可、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库养鱼经营管理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全县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工作,指导乡镇水利站、灌区和涝区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建设监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管。负责水利投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建设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九)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领导分工
1.徐 铁
主持全面工作
2.张玉成
负责河长制、河道管理、防汛抗旱、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综合治理、信访安全、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局河长制办公室、工程管理股、防汛抗旱办、执法大队、收费所、河道管理处
3.刘 辉
负责水土保持治理、水利规划、灌涝区建设管理、基层水利、水资源管理
分管水保办、总工办、机电井管理站、防病改水办、涝区管理站、基层水利工作站、水资源管理办
4.张 平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多种经营、扶贫工作
分管水利勘测设计队、经营股、卫星水库、山头芦水库、堤防站
5.战英龙
负责常务、党群、农村饮水安全、计划统计、水利改革、水利学会、信息报送、调研综合、老干部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办、农田股、财务股、政工股、计划统计股、西洼荒水利站、东部丘陵水保站、打井队、抗旱服务队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文件管理、信访、文秘事务、机关日常政务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职工队伍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县本级各类水利投资项目的核算、监督和管理;编制全县水务行业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拟定有关水务价格、收费等方面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会同或参与对全县各类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检查、审计和验收;承担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规划计划和水保水资源管理股
负责全县水利规划统一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计划,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编制流域和区域的水利综合规划,负责归口管理水利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审核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和综合统计;负责水利勘测设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制定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点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各乡镇水利试验、科技示范、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负责乡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行业预审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全县及乡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和保护。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审定主要河流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灌区、涝区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水利机构、灌区和涝区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县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工程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堤防、水库、水闸、水电站等水工程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各类涉河开发项目实施防洪影响综合评价。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批水利工程开工报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工程验收和审核;组织水利优质工程评定;监督管理全县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建设监理工作;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承担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及山洪灾害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省、市、县总河长和省、市、县河长会议确定事项。指导全县河流堤防、水库等水工程及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流、各类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有关涉河管理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审定中小河流有关治理项目专项规划;负责全县重点河道采砂审批和监管,组织编制有关河道采砂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咨询电话:0455-836259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分区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6461700
办公地址:望奎县文明路48号 , 邮政编码:152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6465005
办公地址: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西侧114室。 邮政编码:152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