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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县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组织拟订税收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权限内其他税收政策调整意见。承担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全县政府债券发行。承担上级财政部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相关工作。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和乡(镇)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3.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二、领导分工
赵国君 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股(含税政)、国库股。
宋 扬 分管科教和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党群行政股、政法国防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李伟民 分管经济建设股、经贸股、产业发展和金融股、综合股(含非税)、会计管理股、政府采购中心。
王宇哲 分管农业农村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刘晓东 分管常务、党务工作、办公室(含法规)、信息中心、政府服务中心。
陶洪梅 分管监督评价股、政府债股管理股、鑫盛城乡建设投资公司、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县城投公司。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关财务等工作。
对贯彻县委、县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组织开展我县财政工作改革重大问题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经费。
(二)综合股
分析和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议。编制县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县、乡(镇)两级税收分成等乡镇财政体制的测算制定工作,负责乡(镇)财税收入计划的制定。负责乡(镇)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承担县级部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加强县级政府涉税信息保障平台管理,为税收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承担涉税信息采集、整理、交换和应用等涉税信息平台运行和相关工作,为税费征管、收入预测、收入政策执行分析以及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信息数据服务。协同相关部门,统一联合执法,合力管控税收。承担税务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担财政资金调度和拨付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承担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政法国防股
承担政法委、武装部、司法局、公安局、武警中队等部门的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国防领域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商贸和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七)党群行政股
承担党群、行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含外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八)科教和文化股
承担宣传、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县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二)经贸股
承担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三)政府债务管理股
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内债)管理制度、政策。牵头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参与全县政府债券发行。对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承担望奎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绩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经济运营监测、资产损失核销、监事会日常管理及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五)产业发展和金融股
承担国有资产管理(非金融、非文化类)、工业信息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指导非金融、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非金融、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
拟订并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有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负责县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上级财政部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十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十七)会计管理股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性会计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会计人才工作。承担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承担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和变更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八)监督评价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党支部党群、党建工作。
咨询电话:0455-810123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祥和路东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6461700
办公地址:望奎县文明路48号 , 邮政编码:152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6465005
办公地址: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西侧114室。 邮政编码:152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