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组织、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县本级人力资源保障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县本级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系统及社区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中心机房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主要硬件设备、软件开发招投标工作。
负责县人力资源网政府网站(外网)和县本级办公网(内网)的建设、维护、管理;通过互联网发布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多媒体宣传等工作;全县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和秘钥安全工作;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预算编制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庆(回庆)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庆安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