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庆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与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和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指导并监督国家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稽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拟订电力、交通运输、邮电等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对粮食经营者违反粮食流通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十二)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审核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定期进行核查。
(十三)检查督促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期如实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库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完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粮食应急体系;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承担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检验;做好粮油质量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承担庆安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并做好日常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全县价格监测体系;依法监督管理区域内国家和省定商品价格、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制定县管价格政策;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对各种乱收费、价外附加、价外基金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投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评估、鉴证工作。组织全县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执行;负责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