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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财源建设工作。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财政资金的绩效检查评价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国家、省有关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执行省有关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实施细则;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审核、产权交易市场监管、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资本经营预算、清产核资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王 鹤: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直管乡财分局、采购中心。
张岩松:副局长,分管教科文股、综合计划股、社会保障股、国际金融股。
王力波:主任科员,分管会计协会。
程 辉:主任科员,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会计股、农业股。
赵洪岩:副局长,分管评审中心、经济建设股、税政法规股、党群行政股、国防政法股。
王金明:副书记,分管党务、常务、办公室。
李冬梅:纪检书记,分管监督检查室、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孙 超:采购中心主任(党组成员)。
赵伟光:预算股股长(党组成员)。
内设机构
预算股、国库股、税政法规股、党群行政股、国防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综合计划股、国际金融股、农业股、会计股、社会保障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分局(副科级)。
下设二级事业单位:支付中心、评审中心、采购中心。
咨询电话:0455-810123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祥和路东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12345,0455-62222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滨泉新城南六路南侧 明水县人民办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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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5)6222288
办公地址:绥化市明水县哈黑路1号 ,邮政编码:1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