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1、人秘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科技创新、应急值班、机要、协调、督办、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发布、保密、材料综合、信访、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新闻发布、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系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及财务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2、业务股。拟订起草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文化馆。拟定全县艺术创作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舞台、文学、戏剧、书画等各类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及创作队伍建设;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团体;组织开展对外艺术交流,推动各文化艺术门类发展。
4、拟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体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城重大工程建设,指导、监管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全县性社会文体、旅游活动。
贯彻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和传承、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县级名录评审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组织申报省、市级名录以及代表性传承人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广电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5、文物保护中心。拟定实施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保护利用、宣传展示工作及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研究工作;承办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和不可移动文物确认登记的工作;依法承担文化遗产相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的行业监管;指导博物馆对外开放服务,承担全县博物馆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的推动落实工作;承办馆藏文物的有关审核事项。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 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体育、 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广电宣传活动;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剧、专题片等电视节目的播出;组织实施全县广电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电广告播放。
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技术监督、监测工作;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发展;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频率频道的审核、台标、呼号管理等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电视频点播、公共载体播放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旅游发展中心。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评价、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负贵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国内文化和旅游区域交流合作;负责全县旅游线路的推广及产品资讯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产品的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管理、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工作。
7、体育股。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民健身纲要》的实施,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管理全县体育社团工作,组织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和社团交流活动,制定体育社团活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体育社团和社会其他团体之间的交流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贯彻执行上级体育部门关于即开型彩票、电脑彩票(足球彩票)等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全县电脑体育彩票发展计划,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协助省、市彩票中心管理、维护全县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网络,培训销售人员,开拓彩票市场。
8、青少年业余体校。拟订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以及年度训练、竞赛计划。指导全县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训练基地发展、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重大赛事备战和参赛工作;选拔组队参加上级体育局和体育事业竞赛部门举办的运动竞赛及办理出队比赛手续;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办全县运动会;组织对裁判员的培训、考核;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攻关,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教育教学。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9、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督察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行政审批、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行业监管等相关工作;承担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流程再造、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督办全县性重大案件;监管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
领导分工
侯力田:党组书记,局长。
王晓东:副局长。主管体育。
王庆炎:副局长。主管常务、文化、党务。
王清利:副局长。主管文化市场。
咨询电话:0455-838806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12345,0455-62222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滨泉新城南六路南侧 明水县人民办事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5)6222288
办公地址:绥化市明水县哈黑路1号 ,邮政编码:151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