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三是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四是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五是负责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六是负责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领导及分工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负责工作:
李国东;职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张振忠;职务: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王聪妍;职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顾磊;职务:党委副书记,主管党群工作,分管政协、工会、群团、妇联、发改、扶贫产业、扫黑除恶、党建、政法、统战、综治、老促会、关工委、人事工作。
刘桩;职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工作。
陈东明;职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主管农业工作,分管武装、退役军人、林业、水务、畜牧、环境卫生、民政(医保、社保等)、交通、防雹等工作。
苏秀玲;职务:副乡长,主管文教卫生工作,分管统计、劳务输出、优化营商环境、招商、除扶贫产业以外的其他扶贫工作。
赵润超;职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主管政法工作,分管常务、信访、主题教育、应急、安全、乡建、国土资源工作。
张敏毓;职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组织工作。
副科级干部分工和负责工作:
宋占武;职务: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赵润超抓安全生产工作。
高大中;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协助赵润超抓信访工作。
王宪娟;职务:四级主任科员;协助苏秀玲抓扶贫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及党组织服务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等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推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活动。
(四)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完成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六)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关工作。
(八)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32020,综合窗口电话:0455-463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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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