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3.组织引导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4.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负责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领导分工
高永利: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蒋恒纯: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包扶东升村(组长)。
万春雨: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财政工作,分管财政所。包扶东方红村(组长)。
李树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扶东方红村。
魏光大:副镇长,负责教育、卫生、民政、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统计、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服务中心(包括计生、新农合、新农保)、商务、工信、安全、应急工作。包扶东升村。
侯美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乡村振兴工作。包扶吉长村。
安居: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统战、农业农村工作;协助镇长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包扶东方红村。
穆丽丽: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文化旅游工作。包扶东升村。
三、内设机构
绥棱镇设置行政机构2个,即: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6个,即: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执法队、党群服务中心。
(一)行政机构2个,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6个,分别是: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完成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等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5.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6.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及党组织服务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32020,综合窗口电话:0455-463306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中心路55号 绥棱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46338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园林大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