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接待和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申诉工作。
(3)负责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及党员发展工作。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7)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9)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王海荣: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曲长新: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全面工作,人大常务工作,老促会、关工委、老科协。
李秀斌: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联系驻镇单位,城镇管理、城镇信访、城镇自来水、镇内环卫、排水、供热。
郭磊: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交通、环保。
魏冶:党委副书记,负责党群、乡村振兴、政法、综治、巡察、电商、代管纪检工作。
秦书彬:负责常务、应急、安全、档案、保密、营商环境、街道。
杨宏茗:负责农业、乡村振兴、农村信访、交通、环保、乡建、土地规划、工信、统计、劳务输出、
辛玉玲:副镇长,负责民政、公共服务中心、科教文卫、旅游、残联、新农保、医保。
孙长友:武装部长,负责武装、防雹、军人事务。
张新华:政法委员兼诺敏河村党总支书记,负责诺敏河村全面工作、大米产业。
刘家楠:组织委员,负责人才、党建、电商具体工作。
贾学岚: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作、巡察整改工作
廉忠林: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宝田园区全面工作。
三、内设机构
绥棱县上集镇人民政府设置2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负责制考核工作,负责城镇建设领域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3)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及党组织服务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4)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完成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5)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
(6)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32020,综合窗口电话:0455-463306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中心路55号 绥棱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46338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园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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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