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二)贯彻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调查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贯彻实施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组织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及驻绥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地和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全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印刷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张迪迪: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统计局全面工作。办公电话:0455-4545566。
王春秋: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和业务工作,分管党建、纪检。办公电话:0455-4656560。
韩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业务工作,分管综合、核算、农业、宣传。办公电话:0455-4657812。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和机关日常政务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会务组织、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制定统计系统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全局工作的行政规章、发展规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安排。
(二)综合股
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供有关统计和核算数据及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全县GDP数据评估。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负责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房地产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餐饮业等企业统计调查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的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力、社会科技、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咨询电话:0455-4632020,综合窗口电话:0455-463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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