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绥化市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体和广电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对体育设施进行管理,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跨地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三)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电广告播放。
(十四)监督管理全市广电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监管全市电影放映工作,协调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络的建设。
(十六)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采购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发布、保密、信访、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及相关财务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股(审批股、文物保护和考古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确立文化产业经营和投资方向,扶持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企业;拟定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及创作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电宣传活动;组织实实施全市广电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电广告播放;指导监管全市电影放映工作,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技术监督、监测工作;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电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协调推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发展。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频率频道的审核、台标、呼号管理等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电视频点播、公共载体播放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组织重大赛事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申报、认证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和管理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规划、普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推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旅游管理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旅游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全市文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考古调查、文物利用、文物研究等业务工作,贯彻国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名录评审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组织申报省、绥化市级名录以及代表性传承人工作。
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等文化市场审批事项;负责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等新闻出版审批事项;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等文物审批事项;负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的奖励等非遗审批事项;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等体育审批事项;负责在已有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建设工程的同意等广电审批事项;负责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等旅游审批事项。承担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物、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及分工:
局长:于丽,负责统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张真毓,负责党建、文化和纪检工作,兼任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咨询电话:0455-838806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722180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北部湾商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514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12345,综合窗口电话:0455-71071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 体育场路与牛街交叉口东北200米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